說起來也是因為看過三毛的《膽小鬼》才起意要寫。但是如果再早幾年,也就三五年的樣子,我是斷然不肯寫的,以為是羞恥。現在的心境,可以坦然面對以往的過失,更多的是將其當作了童趣。少年時代的事,很輕易就淡化了其中的不齒,再有瑕疵,也不值一哂。
自然,我要說的偷錢,是偷自家的錢。倘使是別家的,就連是現在,大約也難以啓齒,是萬不肯承認的。
當時是怎樣的情形,其實都已經模糊了。唯一清晰的記憶是錢的數目,是七塊錢。
是很早以前的事了,都還未正式上學。我真正有學歷記錄還是兩三年後,轉到了鎮上的小學開始上一年級。那個時候大約是在村裡上幼年班。
也忘卻了是出於甚麼一種心境,總之是偷了錢。因為家裡的錢通常都是放在房間里的抽屜里的,而且抽屜一般又未上鎖,所以想偷點錢還是很簡單的。也輕易就拿了七塊錢。
小孩子的心思,多半貪玩。我那時拿了錢後,自然是買了許多玩具。幼年時候的七塊錢還是挺值錢的,記得的玩具有一輛車,一架直升機。想來玩具車多半也都玩過,是那種按在了地上向後拉,上了發條就向前衝的。直升機倒忘了是怎樣一種玩法。總之是愉快的一半天,享受了揮金如土的感覺。
臨近晚上的時候就被母親發現了,少不了的是訓斥。問我拿了多少,我那時支支吾吾地,說是拿了七毛錢。數字倒是肯承認的,單位確不敢實供。雖然小,也是知道七毛比七塊要少的。
可是再要記得更多,就不能了。母親是如何的生氣,我那時又是怎麼樣的一個窘境,是完全不記得了。也不知是否有意的淡忘。之後再有沒有偷過錢,也許有吧,也許沒有,都不太記得了,只記得這一段了,記得七塊錢與七毛錢。